关于每月25日至次月7日暂停申报劳务费及其他收入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每月25日至次月7日期间,为财务系统自动计税期间,该时间段内不能申报劳务费及其他收入,财务处也不接收该时间段之前填报的劳务费申报和其他收入申报纸质票据。为保障计税金额准确及报账效率,请各位报账人员在每月7日至25日之间申报劳务费及其他收入,并于25日之前将纸质报账材料送交财务处审核报销,如未按照该时间段要求递交材料造成多交税,责任由报账人承担,请各位教职工知悉。
财务处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