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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制单岗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有关制度和规定,在预算指标和收支范围标准内办理收支报账业务;
二、熟悉和掌握学校年度内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经费预算指标,掌握学校有关部门的经济业务范围、管理程序和财务审批权限,按照会计核算的具体业务要求,编制记账凭单;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认真检查报销凭证的经办、验收、审批等手续。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受理,并向财务处领导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财务处长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熟悉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微机制单的技术要求,并准确无误地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应具备的内容必须填制全面并加盖印章,凭证的摘要应简明正确反映业务内容;
五、记帐凭证填制完成后,要及时交由稽核人员审查,保证会计凭证的及时传递;
六、超过银行规定结算起点的现金支出,未经领导同意,一般不准编制现金支出凭证报账。